意识形态责任书范文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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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是一个哲学词汇,指的是一系列思想。它也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和认知。这是对事物的感官思考。它是思想、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和其他元素的总和。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意识形态责任书的文章15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意识形态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特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对本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各党支部书记担负第一责任,并按照《中共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责。
  3、各党支部每年至少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局党委报告,党支部书记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
  5、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
  6、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坚持开展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内容的党建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建立个人学习档案。
  7、局属二级单位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二、奖惩规定
  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职务,列入各单位的目标考核,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对于在此项工作中积极主动,能很好完成工作任务的,作为评优选先进的重要条件;对在此项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在全局通报批评,因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组织要求
  1、本责任书的责任目标执行情况的考评,由局办公室在局年终目标考核中统一进行。
  2、本责任书长期有效,如单位负责人有人事变动,由接任人继续履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一份,办公室一份。

第二篇: 意识形态责任书

  一、忠诚于党,忠于国家。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思想素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务必正确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做到在各种场合不发牢骚、不泄怨气;不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不传播错误思想。

  四、明确教师职责。教师明确以传播科学知识、教书育人为职责,积极主动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不散布、传播宗教言论,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封建迷信与邪教活动,旗帜鲜明地抵制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五、教书育人,作风正派。教师要重视提高自己的马克思主义素养,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党性修养,更要重视言传身教,处处以自己良好的道德风尚影响学生。教师要注重个人修养,形成态度谦逊,作风正派、谈吐文雅、仪表端庄等优良品质。

第三篇: 意识形态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强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我校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确保本人和所带学生正确认识7.5事件,坚决抵御三股势力和等邪教组织向学校的渗透和侵蚀,牢固树立反分裂、反邪教、反渗透的思想防线,坚决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结合我校学生实际,进一步明确学生在维稳工作中的责任与要求,由班主任与所负责班级的学生签订本责任书。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确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在反分裂斗争中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校园稳定和新疆社会的稳定。

(二)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认清三股势力 反动本质和险恶用心, 自觉抵制一切形式的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言行。

(三)严格遵守学生言行规范七不准:

1 、不准拒绝接受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

2 、不准信教和参加宗教活动

3 、不准穿带有宗教色彩的服饰

4 、不准传阅非法读物和宗教宣传品

5 、不准讲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

6 、不准讲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

7 、不准参加民族分裂主义活动,不宣传封建迷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班主任与学生各一份,班主任的一份在学校德育处存档,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

第四篇: 意识形态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明确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任务要求,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市委《实施意见》,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加强对意识形态问题的引导和管理。强化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向上向好发展,为加快实现追赶超越、建设“三个商洛”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主要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意识形态政治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

  2.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承担对本科室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科室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一岗双责”要求。

  3.各级科室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纳入干部考核管理范围,纳入纪律监督检查范围,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进文件、进会议、进学习计划、进干部培训(继续教育),通过定期汇报工作、述职评议等方式,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局机关和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并向局党组报告督查结果。

  4.各科室单位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对思想文化领域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重要节点、重点领域、敏感事件等涉商舆情,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制定应对措施,有效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5.各科室单位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列入向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6.牢牢坚持党管媒体,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特别要加强“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的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确保各类宣传阵地安全运行。

  7.全面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

  8. 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广泛开展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筑牢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9.加强理论武装,认真落实局党组学习办法,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全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6次。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用好建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确保学习平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走在前列。

  10.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围绕中心工作,讲好好故事、传递正能量,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的舆论引导,维护商洛对外形象。

  1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和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常态化开展“六进”活动。广泛开展各类道德实践活动,选树宣传各类先进典型,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水平,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13.扎实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14.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考核问责

  1.局党组每年对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未达到总分值70%的,给予该科室单位抓意识形态工作差评,并由局监察室给予通报批评;获差评的科室单位本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科室单位负责人取消年度各类评优资格。

  2.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不良后果的,按照市委《实施意见》所列13种情形,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五篇: 意识形态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市直水利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各党支部书记担负第一责任,分管支委担负直接责任,其他支委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淮安市水利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责。

  3、系统各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局党委报告,各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计划和目标绩效考核,与水利业务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5、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思想理论武装工作,各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

  6、按照上级和局党委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创新活动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7、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

  8、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水利建设、单位发展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更好地宣传水利行业。

  9、加强管理范围内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报送工作,及时有效化解新闻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矛盾危机,维护大局稳定。

  10、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单位特色,打造文艺精品,弘扬淮安水利精神和铁牛精神,开展水文化建设活动,打造淮安水文化品牌,进一步培育各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11、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错误思想倾向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抓早抓小,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12、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委和局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3、本责任书的执行,由市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考评。

  14、系统各支部负责人如有变动,本责任书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局党委书记(签名):             支部书记(签名):

第六篇: 意识形态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校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总支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支、各支部对所管辖范围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总支书记担负总支第一责任,党支部书记担负本支部第一责任,行政单位负责人担负本单位第一责,总支宣传委员担负直接责任,其他委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3、总支、各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领导干部及委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总支、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5、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总支、各党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全面普及。

  6、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总支(支部)中心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总支(支部)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加强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理论学习,坚持开展月月主题教育活动和党日活动,建立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长效机制。

  7、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尚。

  8、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大局。

  9、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单位特色,优化、净化文化环境,打造文化精品,提供优质文化服务。

  10、积极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把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学全过程活动,开展文明创建公益活动。

  11、总支、支部、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校等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

  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2、本责任书由总支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

  1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下次责任书签订之日止。

第七篇: 意识形态责任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两个巩固”根本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政府办督查和考评办印发《2019年钦北区督查工作计划通知》(钦北督考发〔2019〕4号)工作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强化“四个意识”,忠实履行职责

  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政权建设的高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工作纪律,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扛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做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守住“主阵地”,打好“主动仗”、管好“责任田”。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上下联动、配合密切、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深入推进本地本部门或本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科学分析研判,提升管控能力

  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发现和分析新情况和新问题,掌握本地本部门或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总体态势和具体实情,扎实做好分析研判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专题研究本系统或本单位(机构)的意识形态工作2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局党组报告,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责的重要内容,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管防控能力,确保本系统或本单位(机构)的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四、严管思想阵地,维护网络安全

  严管本系统或本单位(机构)的思想阵地,对错误思想、错误观点、错误倾向敢于“亮剑”,坚决进行批判和抵制,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重点加强网上舆论管理,建立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维护网络安全。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五、抓好理论武装,增强“四个自信”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中心组学习,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常学深学、真用真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本系统或本单位(机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重要部署等,并在本地本部门或本系统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六、推进督查考核,层层传导压力

  按照《关于加强党委(党组、总支、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意见》的部署要求,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并加强对本系统或本单位(机构)意识形态工作的督查。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七、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担当

  对照《关于加强党委(党组、总支、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意见》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对履行不力、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领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问责。通过严肃追究问责,强化各单位(机构)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担当,坚定不移、不折不扣落实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为加快实现我区建设成为北部湾地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商贸物流和休闲旅游中心,重要的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的宏伟目标,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意识形态环境。

  本责任书的执行,由钦北区卫健局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考评。

  本责任书的执行期间,如责任人发生变动的,由接任人继续承担责任。

第八篇: 意识形态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各工商所、直属机构党组织书记担负第一责任(没有设立党支部和配备支部书记的,单位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分管班子成员担负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系统各单位按照《团风县工商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团工商党字 [2xxx]3号)文件要求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责。 3、系统各级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党组)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各级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5、把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

6、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支部)中心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各级党委(支部)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加强在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长效机制。

7、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更好地宣传团风。 8、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大局。

9、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打造文艺精品,传承乡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文化服务。

10、积极开展实施十星级创建活动、全民文明教育工程、典型示范引领工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工程,开展文明创建公益活动。

11、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2、本责任书的执行,由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考评。

13、系统各单位党委(支部)负责人如有变动,本责任书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中共xxx党委 党支部

签名: 签名:

第九篇: 意识形态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4月27日,学院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院领导张克步、刘永滨、郭晓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张克步主持。

  会上,党委书记张克步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并就学院上半年的意识形态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

  张克步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意识形态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性,自觉扛起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动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深入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本质和内涵,不断探析意识形态工作的互动性、融合性和实效性,真正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防范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十篇: 意识形态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总支和各支部、专业部及各科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党总支领导班子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与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与各专业部(科室)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贯穿到立校办学、育人育才全过程,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

  三、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四、以课堂为主阵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利用课堂和思政课程、每周的升旗活动,让思政教育经常化、持续开展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五、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新闻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各主流媒体的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氛围营造的作用,把严本校新闻宣传的政治关、思想关、质量关。严防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扩散。加强敏感时期、重点时段、特殊群体的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通报舆情信息热点,开展相应的教育引导。加强对校公用微信群、公众号和QQ群的管理,准确把握整体舆情动态,引导网上舆论。

  六、严禁教师在课堂上散布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

  七、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对师生进行国情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抵制邪教,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风气。

  八、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切实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九、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开放类活动的备案管理,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未经审查备案的不得擅自举办。

  十、党总支、支部成员及各专业部(科室)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十一、本责任书由校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

  党总支书记(签字):党总支委员、班子成员、支部书记、

  专业部(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第十一篇: 意识形态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校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总支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支、各支部对所管辖范围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总支书记担负总支第一责任,党支部书记担负支部第一责任,行政单位负责人担负本单位第一责任,教研室主任担负本教研室第一责任,总支宣传委员担负直接责任,其他委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3、总支、各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领导干部及委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总支、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5、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总支、各党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全面普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6、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总支(支部)中心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总支(支部)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加强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理论学习,坚持开展月月主题教育活动和党日活动,建立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长效机制。

  7、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尚。

  8、教师应坚守好课堂教学的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做到:(1)决不发表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2)决不散布各种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论;

  (3)决不散布色情淫秽信息和内容;

  (4)决不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

  (5)决不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

  9、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大局。

  10、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单位特色,优化、净化文化环境,打造文化精品,提供优质文化服务。

  11、积极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把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学全过程活动,开展文明创建公益活动。

  12、总支、支部、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校等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

  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

  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

  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

  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3、本责任书由总支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

  14、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下次责任书签订之日止。

  总支书记(签字):

  总支委员、支部书记(签字):

第十二篇: 意识形态责任书

  为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思想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思想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认真做好我局思想工作,特签署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各级党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责任和负责人的原则,对地方部门和单位的思想工作负主要责任。 2、工商机构、直属机构党组织书记承担第一责任(未设立党支部、配备书记的,单位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负责团队成员承担直接责任,其他团队成员承担责任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系统各单位按照《共青团风县工商局加强思想工作实施计划》(共青团工商党) [2xxx]3)文件要求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责。 3、系统各级党支部每年至少研究两次思想工作,每六个月向上级党委(党领导小组)报告思想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团队成员应将思想工作职责的履行作为年度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4.各级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对思想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落实守土责任、守土责任、守土责任的要求。在上述比例下,目标责任层层压实,工作压力传递。要落实思想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思想工作纳入党建责任制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5.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各级党委(支部)的首要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大综合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向基层推进科学理论。

  6、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委(支部)中心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各级党委(支部)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加强在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建立个人学习档案。

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长效机制。

7、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更好地宣传团风。 8、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大局。

9、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打造文艺精品,传承乡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文化服务。

10、积极开展实施十星级创建活动、全民文明教育工程、典型示范引领工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工程,开展文明创建公益活动。

11、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2、本责任书的执行,由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考评。

13、系统各单位党委(支部)负责人如有变动,本责任书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中共xxx党委 党支部

签名: 签名:

第十三篇: 意识形态责任书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旗帜、事关道路、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导权,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管好阵地。根据中办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省委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省委教育工委《**省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制订学校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书。

  一、责任体系1.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委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指导分管部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2.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是院系、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中涉及意识形态的事项负领导责任。

  3.宣传部是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促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与学校年度考核同安排、同组织、同实施,考核结果作为部门、院系工作评价和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纪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二、责任内容1.宣传思想阵地管理责任。各院系和科研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

  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讲座等的审批和监管;

  重大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举办部门按照“一会一报”、“一事一报”要求,报党委宣传部审查备案。学校各级各类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校报、学报、广播台、学校“两微一端”刊发播出的重大信息,执行总编负责制,做到“先审后发”。党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是本院系、本部门举办的“两微一网”、报纸、印刷品、宣传展板、横幅、LED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要求,严格审批公共宣传品;

  负责对部门、班级、社团等建立的微信群、QQ群、QQ空间等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管理。

  2.课堂教学纪律管理责任。各学院、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是课堂教学纪律的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

  执行中省有关教材使用的规定,严格教材的选用审核;

  国际交流合作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外籍教师,对外籍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监督。

  3.校园稳定安全管理责任。保卫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宗教组织和信徒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防止信教师生在学校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4.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络管理,确保校园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负责落实校园网络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宣传部负责学校“两微一网”的建设和管理,对部门学院新媒体实行登记备案和年检,加强涉校名、学校LOGO网络公众号监督管理;

  负责监测和处置涉校网络舆情。

  5.社团管理责任。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管理,把好学生社团思想政治导向,做好社团登记备案、年检、信息发布、活动内容审查和指导教师配备等工作。

  6.合作交流办学管理责任。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要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活动管理,做好师生出入境前后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境外基金准入机制,明确学校、教师、学生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范围、审批程序;

  严格审查外籍专家学者身份。

  三、责任追究按照责任划分,党委对未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或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签订双方各持一份,在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在《责任书》设定期限内,主要负责人因人事变动调整的,由继任者继续履行工作责任。

第十四篇: 意识形态责任书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场合都不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否定党的领导、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论,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2.明确教师职责。教师明确以传播科学知识、教书育人为职责,积极主动地对学生进行爱过主义教育,不散布、传播宗教言论,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封建迷信与邪教活动,旗帜鲜明地抵制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4.提高政治站位。

  在任何场合都不妄议国家的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不丑化党和国家的形象,不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不歪曲党史、国史、军史,不抹黑革命先烈等。

第十五篇: 意识形态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特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对本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各党支部书记担负第一责任,并按照《中共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责。 

  3、各党支部每年至少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局党委报告,党支部书记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 

  5、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 

  6、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坚持开展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内容的党建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建立个人学习档案。 

  7、局属二级单位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二、奖惩规定 

  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职务,列入各单位的目标考核,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对于在此项工作中积极主动,能很好完成工作任务的,作为评优选先进的重要条件;对在此项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在全局通报批评,因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组织要求 

  1、本责任书的责任目标执行情况的考评,由局办公室在局年终目标考核中统一进行。 

  2、本责任书长期有效,如单位负责人有人事变动,由接任人继续履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一份,办公室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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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领域个人承诺书 2021年意识形态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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