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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Feasibility),狭义即要使企业现有资源和条件确保生产作业计划的执行。广义包含有农业、工业、科技、文化、日常生活等。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简化版可行性报告范文汇总三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简化版可行性报告
周原遗址(ZhouyuanSite)位于今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岐山一带,东西长达70公里,南北宽约20公里,总面积约33平方公里,是公元前11世纪到前8世纪的大型古遗址,出土了大量卜骨、卜甲,以及大量珍贵的国宝青铜器。周原是周文化的发祥地和灭商之前周人的聚居地,素有"青铜器之乡"的美誉。20世纪50年代后期起,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西北大学、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单位先后在此调查、试掘。从1976年开始对遗址进行了大规模的考古发掘。陕西扶风周原铸铜作坊遗址,2003年评为中国十大考古发现。
1988年在周原遗址的基础上建立起周原博物馆。馆内收藏着周原遗址出土的万余件珍贵文物,其中国家级文物4件(组),国家一级文物173件(组),其它等级文物3000多件(组)。周原遗址1982年被国务院指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6年5月16日下午,2015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公布,陕西宝鸡周原遗址名列其中。
2020年7月30日,从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了解到,经过文物保护人员3年多连续不断的保护修复,一套总长超过3米的西周晚期青铜轮牙马车已保护和复原完毕。这套青铜轮牙马车2014年出土于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周原遗址。
【篇2】简化版可行性报告
实际出资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名义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现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甲方已于年月日以乙方名义实际出资人民币万元,现折合共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并由乙方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双方在此予以确认。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持股份
1.甲方自愿将自身拥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继续委托乙方作为名义持有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代持股份下的相关股东权利。
2.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及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该%股份的实际出资人,享有该股份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利润分红等股东权益,乙方需及时并如实向甲方支付相关股东收益。
2.甲方有权对乙方代持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超越本协议约定范围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
3.甲方承诺,在乙方代为持有该部分股份期间,乙方根据本协议以及甲方委托代为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及公司经营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4.应甲方要求,乙方需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查阅权等相关股东权利。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依照本协议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等处分。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因乙方原因导致代持股份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者执行的,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真实意愿。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5.乙方应及时将公司利润分配情况、财务报告情况等公司重大经营情况告知甲方。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或者拒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即构成违约。除本协议特别约定之外,任何一方的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的任何损失、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等其他费用。
五、其他事项
1.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日期:日期:
【篇3】简化版可行性报告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持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见证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__有限公司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是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出资和股权持有人,甲方拥有公司现股本总额的%的股权,对应的应缴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现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甲方在公司的股权。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表甲方持有公司股权,及按本协议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乙方代持甲方股权后,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为乙方总计持有公司股权的%,全部为乙方代表甲方持有甲方的股权。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乙方本人的名义代表甲方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和办理工商登记、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股权的对外转让、通过公司增资、减资、转让股权,或在股权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等可能造成股权变动的股东会决议,以及取得公司分配的利润和其它收益不属于乙方代理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甲方亲自行使,或由乙方就具体事务另行取得甲方授权后代为行使。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且不限于股东权益的任何转让、质押)。
(二)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要求乙方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应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的,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配合办理。丙方作为公司另一股东,对此协议全面了解并知情,同意在公司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上述股权转移要求时,丙方同意并配合甲方乙方办理股权的转移手续。
(三)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因代持股产生的相关交通费、劳务费及就代持部分应缴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其中劳务费为元/年或总计元,由甲方每年末/一次性支付乙方。其余费用如交通费、税金等由甲方据实支付乙方。
(四)甲方作为委托人,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
按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经营的一切投资风险。甲方应直接向公司出资,公司应根据甲方的请求向甲方颁发股东出资证明。
(五)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通过乙方的代理享有股东权利,也应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承担股东义务。
(六)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行为进行监督,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解除对乙方的委托,或重新委托第三人,甲方解除委托和重新委托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就代持股部分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私利。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代表持有的股权及其股东权益转委托给第三方。
(三)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就行使代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乙方承诺,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及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由甲方享有和收取,如乙方代为办理的,应在获得该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将因代持获得的收益交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赔偿。
五、保密条款
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情况予以保密,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任一方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原件一式三份,协议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特别约定:各方在公司存续期间,本着合作、善意、友好的精神,审慎行使权利,互不侵犯和损害对方利益。
注意:丙方为公司其它股东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丙方:
合同签订地:__有限公司办公室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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