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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原则鲜明、指向明确、方式具体、程序清楚、要求严格,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遵循。以下是关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1: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伴随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这话将成为未来官场的新常态。自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问责条例》以来,《问责条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烈欢迎。
《问责条例》作为党内法规,标志着问责制度在体制内的地位上升,《问责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党和政府在推行问责制度的实践层面上,进入了实质性阶段;《问责条例》将国家能力建设、法治建设、问责体系的建设三个模块拼得更加完整;《问责条例》将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问责条例》明确了六种将会被问责的情形,以及具体的七种问责方式,并且突出了“终身追责”。因此,专家学者对《问责条例》都不约而同的给出了评价——“史上最严”。
从理论上讲,《问责条例》确实是“史上最严”,但是,如果在现实执行中,没有辅之以“史上最严”的执行,那么所谓“史上最严”的《问责条例》不过是就是一张“空头支票”。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之所以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规章制度之所以成了“稻草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问责或者问责不力,这是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重要表现。比如,有的领导干部对问题视而不见,做“老好人”、当“甩手掌柜”;有的处理措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罚酒三杯”、不痛不痒;还有的所谓问责只闻雷声、不见下雨,最后不了了之。
现实告诉我们,有责不担,正气难彰;失责不问,百弊丛生。问责如果不立起来,严字当头就难以保障。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利器,颁布了就必须不折不扣执行、真刀真枪问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从而发挥制度的力量,不断推动问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制定出台,向全党释放强烈政治信号: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真抓严管、狠抓落实,把问责条例这把利剑用起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检验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担当精神的试金石。
问责条例的生命在于执行,问责必须敢于亮剑,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真正用好问责这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进一步扎进制度的笼子。“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认真执行问责条例,高悬“问责利剑”,不忘初心、勇于担当,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把问责作为正风肃纪的一条“硬杠杠”来抓,做到为党尽职、为民尽责,使从严治党严起来、实起来,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2: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认为应从以下两方面来深学习、抓落实。
一、要充分认识《问责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
《问责条例》作为党内法规,全文共13条内容、1000多字,简明扼要。《问责条例》逐一明确了出台的目的和依据、问责的指导思想、原则、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和方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问责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的决心,体现了党中央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制度与行动的坚强意志,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具有威慑力。
《问责条例》确立了“终身问责”的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绷紧责任的弦,践行自己的承诺,真正做到从一而终,坚守初心,终身负责。分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从严履职尽责,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
《问责条例》唤醒党员“初心”。习总书记在建党95周年“七一讲话”中号召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当前,我们的少数党员干部忘记了“初心”,存在党员意识不强、作风不实、脱离群众等问题,影响了党组织的战斗力。针对这些“病症”,《问责条例》就是一剂祛病良方,通过学习《问责条例》,严守规矩,警醒自身,已达到祛病强身,让党员的初心历久弥新,从而唤醒党员心中党性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不动摇,做到严于律己、勇于担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问责条例》以党章为基准,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了问责主体、对象,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作为党员,要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内涵,充分认识《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责任意识,尽心尽力履好职、担好责。
二、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内涵,争当贯彻落实的模范
一是做好学习贯彻条例的宣传员。要深刻领会党中央颁布《问责条例》的意图,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学习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采取集体学习、专家辅导、专题党课、座谈讨论、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学习贯彻氛围。
二是做好学习贯彻条例的监督员。《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不能挂在口上、停留在报告里,要以《问责条例》为重要依据,及时完善配套衔接制度,进一步用好问责“杀手锏”,强化责任和压力传导。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三是做好学习贯彻条例的执行员。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纪委的要求,切实把问责条例贯彻执行好。要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将《问责条例》纳入督查重点,依纪监督、从严执纪,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用压力推动落实,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要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
总之,作为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问责条例》,将《问责条例》的党内法规领会好、运用好、贯彻好,让对党的忠诚与担当不掺一点杂质、一丝水分,促党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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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